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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大东方学校体罚学生被解散!快哉!!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1970-01-01 Tag: 点击:

核心提示:重庆渝北大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官残酷体罚学生,致使有学生服药跳楼自杀。日前该学校已被解散,留校学生也被接回家。

华西都市报7月4日报道 重庆渝北大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官残酷体罚学生一事,日前有了最终结果。记者昨日获悉,该学校已被解散,留校学生也被接回家。

重庆大东方学校教官残酷体罚学生,致使有学生服药跳楼自杀,此事引起了国家关工委以及重庆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。随即,重庆市教委、渝北区政府等组成工作组,进驻学校进行停课整顿,并按照要求取缔了学校的办学资格。经过一周左右的处理,待滞留学生全部被接送回家后,工作组按照要求将学校进行了解散。

据调查,大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是渝北区教委于2006年1月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培训学校,审批时明确“该校属培训学校,开展文化教育培训,学校坚持业余学习”,“不得影响学生参加所在学校的学习,不得增加学生过重负担,不得损害学生身心健康,要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质量”,并要求学校按照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有关法规实施管理。该校目前有在校学生93名,教职工43名。报道中受伤的学生来自北京,现年14岁,2007年3月1日进入培训学校学习。4月27日上午,该生称受到教官殴打,在服用4粒高锰酸钾(学校发给学生洗澡用)后从教学楼二楼坠下一楼。事发后,学校及时将其送至西南医院抢救并脱离危险,住院19日后该生父母将其转回北京治疗。其间,校方与其父母多次就赔偿等相关费用进行协商,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。

调查发现,该教育培训学校还存在不规范的办学行为:擅自变更学校名称,将“培训学校”变更为“行走学校”;擅自改变教学内容,由文化补习改为“择差教育”,在全国招收“问题学生”进行集中教育;擅自变更办学形式和内容,由“业余文化教育培训”变更为“以军体训练为主的行走教育”。

本文来源:四川在线 新华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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