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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北区龙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(渝府[2006]205)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1970-01-01 Tag: 点击:

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北区龙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(渝府[2006]205)




2006年10月18日








渝府〔2006205

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

渝北区龙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

渝北区人民政府

你区《关于龙溪地区增设街道机构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》(渝北府文〔200682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政府原则同意龙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。具体调整如下:

一、调整龙溪街道行政区域及办事处驻地

调整后的龙溪街道管辖原龙溪街道所辖嘉州花园、武陵路、松桥路、金紫山、花卉园等5个社区和龙湖、金龙路社区的东部区域,幅员面积约5.6平方公里。街道办事处驻松桥路7号(原龙溪街道开发办办公楼)。

二、新设2个街道

(一)龙山街道。管辖原龙溪街道所辖冉家坝、龙山路、花园新村、龙脊新村、余松路等5个社区和龙湖社区、金龙路社区的西部区域,幅员面积约6.4平方公里。街道办事处驻龙山路70号(原龙溪街道办事处驻地)。

(二)龙塔街道。管辖原龙溪街道所辖工农、龙塔2个社区,幅员面积约6.6平方公里。街道办事处驻紫荆路333号。

二○○六年十月十三日

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批复

抄送:市委办公厅,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市政协办公厅,

市高法院,市检察院,重庆警备区。

市民政局。

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1016日印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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